要為「民主」進行「正本清源」,須沿著歷史長河逆流而上,小心找尋其本源。沿著本源向下探索,觀其發展,則是下一個階段的工作,因為一個本源之下會催生新的事物:人類會因應情況基於舊有事物作出改動及創造。
王紹光發現,起初「民主」一詞是貶義詞,但現今民主變成「普世價值」,這一反差可堪玩味。不過其實想深一層,當中矛盾之處其實不太強烈,因為既得利益者,無分古今,骨子裡都害怕民主,可是他們怯於經歷過啟蒙的人民的反抗,以及利用民主為誘餌去蒙蔽或吸引人民為他們服務,於是不得不把民主捧上至高無上的位置。
四種被修飾的民主就此應運而生。王紹光說這些修飾是閹割民主,藉此馴化之,使大眾不會輕易以民主之名向有產及較高階級者開刀。我看當中最成功的是打造法律為一超越體,管制人民及國家的權力,然後加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動人標語,使人民把視線從單純掠奪得益者的財產轉移到如何在遵守法律的情況下賺得財產。當然單是法律本身還不足夠,法律的內容要能夠賦予人民選舉的權利,以及提供渠道讓他們成為建設社會的一分子。當然,如何確保法治而非人治,以及法律是否合乎情理,則是另一個課題。
選票被尊為「神聖」,因為政客要有選票才可以成為執政者。我看選舉只是一種能夠讓人民「方便快捷」地參與政治的方法。可能這種參與感帶點虛假,但根本這是必要的手段。即使出了問題,也不是因為這種虛假,而是因為候選人及選民的公民意識之低下。
講者點出政治的原點是人類謀求共同生活的理想模式,相信這是最當頭棒喝的一句。跟據這一個思路,我看政治的重點在於如何建立共同的價值觀,如何求同存異以及如何發揮群體生活的優點。人類有了自由、平等、公義及民主的思想之後,不容易達致共識,令政治更複雜;可是正正是有了那些思想,使人類的生活有了尊嚴及創造力,所以我們不想走回頭路,回歸極權。現今政治似乎是一個滿足表演及權力慾的舞台,鬥爭手段與宣傳技倆經已佔據極重要的位置,更常被人民形容為「骯髒」──這是不是引入選舉制度後必然的結果?這個結果又其實有沒有偏離原點?從政治本質看「民主」制度,也是一個可能的切入點。
(寫這篇意見很吃力,因為本人對政治的認識實在淺薄。寫關於政治的嚴謹意見十分困難,但當我作為選民時,蓋印則是十分容易;真是一個很大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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